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新時代志愿服務體系的意見
(2024年4月12日)
志愿服務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是新時代黨引導動員人民群眾貢獻智慧力量、創造美好生活、實現奮斗目標的生動實踐。為推動志愿服務事業高質量發展,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就健全新時代志愿服務體系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健全新時代志愿服務體系,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人民至上,堅持價值引領,堅持系統觀念,堅持實踐育人,堅持務實創新,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精神,健全適應新時代要求、具有中國特色的志愿服務體系,推動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凝聚廣大人民群眾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而團結奮斗。
主要目標是:到2035年,基本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協同高效的志愿服務制度和工作體系,志愿隊伍素質過硬、管理規范,服務領域不斷擴展,服務能力顯著提升,助力經濟社會發展作用更加突顯;陣地網絡覆蓋廣泛、布局合理,制度保障更加有力;志愿服務國際合作交流深入發展;志愿服務社會參與率、活躍度大幅提高,全社會責任意識、奉獻意識普遍增強,志愿服務成為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重要標志。
二、健全全面參與的志愿服務動員體系
1.發揮組織動員優勢。強化思想政治動員,引導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參與志愿服務。發揮基層黨組織引領和黨員帶頭作用,把志愿服務作為牢記初心使命、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的重要載體,落實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為群眾服務的要求,組織開展黨員志愿服務,倡導領導干部帶頭參與志愿服務。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國有企業、學校要完善制度安排,支持和組織所屬黨員、干部和團員、青年參與志愿服務,指導推動本領域本系統本單位志愿服務工作。
2.拓寬社會動員渠道。鼓勵混合所有制企業、非公有制企業以及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支持和參與志愿服務,履行社會責任。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優勢作用,引導推動本行業本領域資源力量開展志愿服務。常態化動員群眾就近就便參與城鄉社區志愿服務,鼓勵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搭建志愿者與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合作平臺,促進志愿服務融入基層社會治理。用好網絡動員方式,實現線上線下互動。創新社會動員方式,讓志愿服務人人可為、處處可為。
3.提升應急動員能力。堅持平急結合,將志愿服務納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統籌部署實施。制定應急志愿服務預案,健全指揮調度機制,有效調配力量、組織救援、保障物資,做到依法有序參與、科學安全高效。扶持發展各類應急志愿服務隊伍,持續提升應急救援能力。完善登記管理、應急值守、培訓演練、安全保障、集結出動等制度,建立與國家和地方綜合性、專業性隊伍共訓共練機制,強化應急協同效能。
三、健全精準高效的志愿服務供給體系
1.豐富供給內容。把學習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廣泛開展理論政策宣傳宣講志愿服務,讓黨的創新理論走進千家萬戶。配合國家發展戰略,深入推進鄉村振興、興邊富民、美麗中國建設、健康中國建設等領域志愿服務。聚焦百姓民生,積極組織濟困解難、扶弱助殘、扶老愛幼、救災援助、衛生健康、支教助學、文化惠民等志愿服務。持續開展鄰里守望、信訪矛盾化解、普法宣傳、流浪救助、心理疏導、平安建設等志愿服務,助力提升社會治理效能。著眼培育文明風尚,深入開展科普、文化、文藝、精神文明、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體育健身、自然教育等志愿服務。以重要活動和大型賽會為依托,打造志愿服務品牌,營造良好秩序和人文環境,展示中國形象、弘揚中國精神。
2.推進供需對接。堅持需求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準確把握群眾急難愁盼,把滿足需求與引領需求結合起來,優化服務方式,形成長效機制,實現志愿服務常態化、便利化、精準化。開展集中服務,抓住重要節慶節日等契機,組織內涵豐富、形式多樣的普惠志愿服務。深化日常服務,依托群眾身邊站點,發揮窗口單位作用,開展長流水、不斷線的志愿服務。做好結對服務,以“一老一小”、殘疾人、農村留守兒童等群體為重點,采取個性化定制方式提供服務。推廣菜單式服務,實現供需雙向互動、精準匹配。
3.提升服務質效。推進志愿服務項目化運行,打造主題鮮明、獨具特色、群眾歡迎的項目。建立項目庫,持續推出服務清單。加強全流程質效管理,做好效果評估,改進服務內容、實施方法。深化志愿服務關愛行動,持續推進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春雨工程、文藝進萬家、智惠行動、運動促健康、巾幗志愿陽光行動、志愿助殘陽光行動、救在身邊、銀齡行動等,培育志愿服務品牌。
四、健全充滿活力的志愿服務隊伍組織體系
1.壯大隊伍力量。大力發展黨員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幗志愿者、社區志愿者、職工志愿者、退役軍人志愿者、學生志愿者、老年志愿者等隊伍,鼓勵他們以實際行動促進社會進步。推進各行各業志愿服務隊伍建設,引導文化文藝志愿者、科技志愿者、平安志愿者、應急志愿者、助殘志愿者、衛生健康志愿者、法律志愿者、體育志愿者、生態環境志愿者等,利用專業特長為社會作貢獻。發揮先進模范、鄉土(返鄉)人才、“五老”人員、新經濟新業態從業人員、群眾性活動骨干等的作用,支持組建群眾身邊的志愿服務隊。匯聚社會各方面力量,建強新時代文明實踐志愿服務隊伍。
2.加強組織建設。堅持引導發展和規范管理并重,指導志愿服務組織完善內部治理,依法依規依章程開展活動,提升社會公信力。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冊制度,制定行為準則、服務規范,明確權利義務。健全志愿服務組織孵化機制,指導支持其初始運作、發展成熟。完善志愿服務組織登記管理制度,支持符合條件的志愿服務組織依法登記。鼓勵志同道合的志愿者組建團隊,在基層黨組織領導下,依托黨群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社會工作服務站等載體,有組織地開展服務。健全監督管理制度,完善動態管理和退出機制。加強各級各類志愿服務行業組織建設,履行好引領、聯合、服務、促進職責。
3.提高能力素質。組織志愿者、志愿服務組織、志愿服務工作者加強學習,提升政治素養,增進群眾感情,掌握相關知識技能,提高服務水平。加大人才培養力度,造就一大批志愿者骨干、志愿服務管理人才。吸納更多專業人才,發展專業性組織,提高志愿服務專業化程度。對需要專門知識、技能的志愿服務堅持先培訓再上崗。實施分層分類培訓,推進課程、教材、師資建設。組織志愿服務交流研討、項目展示,推廣經驗、分享體驗,促進共同提高。
五、健全覆蓋廣泛的志愿服務陣地體系
1.完善站點布局。在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中配置志愿服務站點,推動在新建住宅物業公共服務用房規劃時設置志愿服務空間。在各類公共服務設施、窗口單位及其他公共場所因地制宜設立志愿服務站點,推進國家公園、國家文化公園及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等志愿服務全覆蓋。鼓勵企事業單位等根據實際開放公共資源,為志愿服務提供場所和條件。引導社會力量建設志愿服務特色站點、流動站點,進一步拓展覆蓋面。加強基層黨組織統籌協調引領,發揮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作用,整合轄區內各類志愿服務陣地,促進協同運行。
2.提升服務功能。加強志愿服務站點標準化建設,做到有場所、有隊伍、有項目、有設施、有制度、有標識,具備需求收集、項目發布、招募培訓、活動組織、服務記錄、宣傳展示等功能,提供常態化服務。注重內涵式發展,豐富站點的精神內核、文化價值。鼓勵結合實際探索創新,打造具有地域特色、行業特點的志愿服務站點。
3.推進數字化建設。強化志愿服務與數字技術融合,實現志愿者注冊、需求發掘、服務對接、調度實施、評價反饋、宣傳推廣等全流程數字賦能。規范有序推進志愿服務信息系統建設,完善數據歸集、輔助決策、指揮管理等功能,統一技術標準、打通數據接口、實現互聯互通。加強志愿者個人信息保護和網絡安全防護。引導和規范網上志愿服務活動,利用互聯網創新服務方式。
六、健全特色鮮明的志愿文化體系
1.厚植志愿文化基礎。加強志愿文化宣傳闡釋,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道德精髓,弘揚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崇高追求,把雷鋒精神和志愿精神體現到志愿服務工作各方面,彰顯中國特色志愿服務的時代價值和道德力量。深化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構建中國特色志愿服務理論體系、話語體系,推進志愿服務學科建設。
2.營造志愿文化氛圍。創作志愿服務題材的文藝作品、文創產品、公益廣告,通過建設主題公園、廣場、雕塑等,擴大志愿文化傳播。宣傳志愿服務先進典型,講好志愿服務故事,激勵更多人崇德向善、見賢思齊。研究推動設立中國志愿者日。建立健全志愿者宣誓制度,推廣志愿者誓詞,規范使用志愿服務標識。
3.增強志愿文化自覺。著眼培養時代新人、弘揚時代新風,推動志愿文化融入日常學習工作生活,形成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社會共識。把志愿服務作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學校教育教學和學生社會實踐,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增強青少年志愿服務意識。推動志愿服務融入社會規范,體現到市民公約、居民公約、村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之中。
七、健全堅實有力的志愿服務支持保障體系
1.完善發展政策。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制定完善促進志愿服務事業發展的政策。統籌利用包括財政投入在內的現有資金渠道,依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務運營管理。有條件的地方可依法設立志愿服務發展基金。拓寬社會募捐渠道,鼓勵企業、個人等進行公益性捐贈,按規定享受現行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社會各方面為志愿服務組織發展運行、項目開發、業務交流、承接公共服務等提供支持。
2.注重權益保障。堅持誰使用、誰招募、誰保障,為志愿者提供物資設備、安全保障及相應保險。完善志愿者保險產品和服務,加強志愿者保險的基礎險種保障。真實、準確做好志愿服務信息記錄、證明出具。尊重志愿者的勞動及其自主性,維護志愿者合法權益和對志愿服務組織及其活動的監督權利。
3.強化激勵褒獎。完善以精神激勵為主的褒獎機制,健全星級認定制度,增強志愿者的成就感和榮譽感。鼓勵采取服務積分、時間儲蓄等方式,完善禮遇回饋和信用激勵機制。把志愿服務作為相關評優評先的重要參考。公務員考錄、企事業單位招聘時,注重了解志愿服務情況。
4.提供法治支撐。積極推進志愿服務國家立法,推動有關部門制定實施細則。鼓勵地方根據發展實際,加強和完善有關志愿服務地方立法。加強志愿服務標準和規范的研究制定。做好相關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和宣傳普及。依法查處損害志愿精神的違法行為,堅決打擊以志愿服務為名從事非法活動,保證志愿服務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八、構建志愿服務國際合作交流新格局
1.積極穩妥推進。以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等為重點開展國際志愿服務,實施國際志愿服務項目,講好中國故事。鼓勵國內志愿服務組織與相關組織、機構合作打造志愿服務項目,開展適宜的志愿服務活動。
2.擴大國際影響。加強與國際性志愿者組織合作,積極參與雙邊多邊志愿服務活動。鼓勵中國志愿服務組織與聯合國相關組織加強合作。健全國際志愿服務協調機制和管理制度,完善程序、明確規范、防控風險,引導志愿者、志愿服務組織、志愿服務工作者正確開展國際志愿服務活動。
九、加強組織領導
1.提高政治站位。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結合實際抓好本意見貫徹落實,將志愿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加強謀劃部署,健全長效機制,為志愿服務搭建更多平臺、給予更多支持。健全評估體系,把志愿服務作為衡量地區社會文明程度、社會治理水平的重要內容。
2.強化黨建引領。在志愿服務組織依規設立黨的組織。注重從優秀青年志愿者中培養和發展黨員。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把廣大志愿者、志愿服務組織、志愿服務工作者凝聚在黨的旗幟下。
3.統籌協同推進。健全志愿服務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發揮志愿服務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形成黨委社會工作部門牽頭負責,各有關部門和群團組織履職盡責、聯動高效的工作格局。加強統籌協調,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資源,推動重點任務落實。
(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
(中央社會工作部有關負責人答記者問見第四版)
《人民日報》( 2024年04月23日 第01版)